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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物质(农业部公告2010年第1519号)

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
  第1519号
  为加强饲料及养殖环节质量安全监管,保障饲料及畜产品质量安全,根据《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》有关规定,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苯乙醇胺A等物质(见附件)。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和监督检测,严肃查处在饲料生产、经营、使用和动物饮水中违禁添加苯乙醇胺A等物质的违法行为。
  特此公告。
  附件: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的物质
 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七日
  附件:
  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的物质
  1.苯乙醇胺A(Phenylethanolamine A):β-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。
  2.班布特罗(Bambuterol):β-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。
  3.盐酸齐帕特罗(Zilpaterol Hydrochloride):β-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。
  4.盐酸氯丙那林(Clorprenaline Hydrochloride):药典2010版二部P783。β-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。
  5.马布特罗(Mabuterol):β-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。
  6.西布特罗(Cimbuterol):β-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。
  7.溴布特罗(Brombuterol):β-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。
  8.酒石酸阿福特罗(Arformoterol Tartrate):长效型β-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。
  9.富马酸福莫特罗(Formoterol Fumatrate):长效型β-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。
  10.盐酸可乐定(Clonidine Hydrochloride):药典2010版二部P645。抗高血压药。
  11.盐酸赛庚啶(Cyproheptadine Hydrochloride):药典2010版二部P803。抗组胺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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