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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646号
日期:2023-02-12
来源:农业农村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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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》《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评估管理办法》及有关规定,安徽等19个省份的50个非洲猪瘟无疫小区、13个布鲁氏菌病无疫小区、3个牛结核病无疫小区达到有关疫病无疫标准,江苏省的1个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增加生产单元,已通过国家评估。无疫小区名单、单元及位置信息详见附件1—2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1.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无疫小区名单
2.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无疫小区单元及位置信息
农业农村部
2023年2月4日
相关附件:
农业农村部公告第646号 .pdf